【中豪新闻】合伙人杨青受邀在香港投资及香港企业合规经营与风险防范论坛上作风险合规分享

时间:2021/12/29 阅读:1519

 

为了让更多内地企业了解香港的投资环境与优势、香港企业经营与管理实务、香港投资与企业运营税务筹划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与实操经验,2021年12月28日下午,由香港投资推广署主办,重庆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与中豪(香港)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的“香港投资及香港企业合规经营与风险防范”论坛在来福士会议礼堂举行。香港办公室主任、合伙人杨青在论坛上作了“香港企业合规经营及法律风险防范”的精彩演讲。

 

 

重庆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会长赵小平首先为论坛作了精彩致辞。他表示,协会愿意在推动企业“走出去”到香港投资和开展经贸合作中提供更多助力和支持。

 

 

专题分享环节,杨青律师作了“香港企业合规经营与法律风险防范”的专题分享。首先,杨青律师介绍了香港公司的设立条件、所需资料、设立流程几个方面的内容。杨青律师指出,香港公司设立条件简单,只需5个“1”,即至少1名股东、1名自然人董事、1名公司秘书、1个香港注册地址及1万以上股本。客户只需要将设立公司的相关资料交给中豪内地办公室,后续的手续全部由中豪完成。香港公司注册处一般在受理后3至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并于3个工作日内取得“绿盒”。

 

随后,杨青律师分享了香港公司合规管理注意事项。香港在公司管理方面非常严格,违反《公司条例》规定情节严重者甚至会给公司和相关人员招致刑事责任。杨青律师从公司财务报告、商业记录、董事会报告、法定登记册、核数师报告、会议纪要、公司会议的合规等方面,对香港公司运营合规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建议企业对香港企业合规不能掉以轻心,以避免公司及相关负责人遭受损失甚至招致刑事责任。

 

紧接着,杨青律师讲解了香港公司董事职责及法律风险防范。与内地企业不同,香港公司董事权力大,责任也非常大。杨青律师简单梳理了香港公司董事的12项职责,比如:有责任真诚地以公司的整体利益为前提行事,有责任以应有的谨慎、技巧及努力行事,有责任避免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有责任不利用董事职位谋取利益等。如果不履行董事责任,可能须在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中承担法律责任。此外,杨青律师对董事履职产生的法律责任补偿、公司为董事购买保险等董事履职风险防范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

 

最后,杨青律师分享了香港公司小股东权益保护。在符合《公司条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公司的业务及事务均由董事管理,董事可行使公司的一切权力。杨青律师结合实际案例,对股东大会召开、表决、延期等议事规则及股东权益保护进行了详细解析。

 

杨青律师建议内地企业改变惯性思维,将合法合规贯彻到公司设立、经营甚至清盘或注销的整个过程,绝对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更要悉心了解、充分利用法规与规则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这样才能充分、合理地发挥和利用香港平台优势,更好地实现企业国际化、合规化与规范化管理和经营。

 

此外,在本次论坛中,香港投资推广署华中及华西投资推广总监温馨作“香港营商优势和机遇如何助力内地企业‘走出去’”主题演讲;明德国际控股集团香港公司董事长赵兵作“内地企业如何借助香港平台加速国际化”讲座;毕马威香港合伙人李文杲、郭笑飞以视频连线方式作“香港投资与企业经营的财税分享”主题演讲。

 

在香港与内地投资、经贸合作进一步深度融合的大环境下,香港在内地企业国际化过程中将发挥着更为重要的桥头堡作用。中豪香港办公室自2013年1月成立以来,通过与内地各办公室的紧密联动,为内地企业“走出去”与外国企业通过香港平台“引进来”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经过多年深耕,香港办公室已发展成为一家能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香港公司设立及公司秘书服务、香港投资与并购、香港上市公司合规管理、国际公证、遗嘱认证、跨境贷款、内保外贷、外保内贷、涉港诉讼及涉港仲裁、香港上市等。今后,中豪香港办公室将会继续发挥其专业与资源优势,为内地企业国际化及香港企业合规运营与法律风险防范提供更多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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