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长期以来,中豪从事了大量信托行业类业务。我们不仅与重庆国际信托、新华信托、陕西国际信托、大业信托等多家专业信托机构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为我们的客户通过信托方式融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根据信托机构及融资客户的需要设计融资架构,开发、参与了多个新兴金融信托品种,设计了多种相对应的内控制度体系,运用集合资金信托等信托方式解决了大量基础设施项目、股权收购、资产证券化、阳光私募等领域的融资问题。
律师团队
中豪拥有一支由30多名合伙人和骨干律师组成的金融业务队伍,多位合伙人担任了全国律协和各省市律师金融相关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团队中的律师普遍具有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金融行业工作经历,熟悉金融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他们不仅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谙熟金融业运作规律与企业文化、思维方式,而且拥有丰富的信托融资领域实务经验,能够娴熟地为企业提供信托、私募、不良资产处置等多种方式的融资法律服务。
主要服务范围
- 为信托机构提供日常法律服务
- 协助信托机构对融资企业及相关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协助信托机构设计融资交易架构,并根据确定的交易架构,协助办理SPV的设立,以及项目运作监管等
- 为企业提供融资的法律咨询
- 协助融资企业参与谈判,并就谈判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供咨询建议和解决方案
- 协助草拟、修改和审查交易文件
- 融资项目出现风险后,协助信托机构、企业通过诉讼及非诉讼方式解决
最新经典项目/案例
- 为某信托公司对嘉兴中润和杭州中润两项目债权重组提供法律服务,涉案标的达13亿元
某信托公司通过信托借款方式向嘉兴中润项目融资7亿元,通过股权收益权转让回购方式向杭州中润项目融资6亿元。两项目融资期限届满后,融资主体未能按约偿还。为最大限度维护信托委托人的利益,我们协助某信托公司寻找可以接手两项目的新的投资人,拟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打包转让项目权益。我们协助该信托公司讨论制订整体交易架构,详细分析其中可能的法律风险,并代为起草和修改相关的交易协议和其他文书。
- 为重庆信托对松芝置业和润一江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提供诉讼法律服务
重庆信托发起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10亿元投资于目标公司股权,并由松芝置业和润一江公司以股权受让方式实现信托资金退出。期限届满后,两公司未按约支付股权转让款。经多次催告无效后,我们协助重庆信托起草文书,在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冻结了两公司名下的资产,迫使对方与重庆信托进行协商谈判。最终对方按照重庆信托要求达成了和解,以最快和成本最低的方式解决了双方争议,实现了重庆信托的诉讼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