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豪新闻】合伙人张涌举办“破产程序中金融债权的保护”沙龙

时间:2022/08/12 阅读:1463

 

在当前经济增长放缓、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破产程序成为供给侧改革、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法律途径。对于金融机构而言,破产程序是一把双刃剑,虽然能帮助金融机构实现金融债权,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演变成对债权的极大妥协与让步,导致金融机构遭受巨大损失。因此,如何在破产程序中更好地保护金融债权,理应成为现阶段金融机构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2022年8月12日,合伙人张涌在中豪大讲堂举办了“破产程序中金融债权的保护”专题沙龙。光大银行、农商行、兴业银行、重庆银行、重庆国托、农发行、科易小贷等机构代表参会。

 

 

讲座伊始,张涌律师简要介绍了破产程序对保护金融债权的功能性价值,并结合金融债权种类、破产案件管辖、优先债权认定、破产重整及预重整阶段的管理人推荐、债委会组建与履职等热点问题,对金融机构申报债权过程中的主要注意事项作了分享。张涌律师提示,金融机构应主动积极申报债权,及时在破产程序中行使优先债权,积极参加债权人会议,争取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或者进入债权人委员会,并主动协商推荐破产管理人,以实现债权利益的最大化。

随后,张涌律师结合其参与办理多起破产案件的实务经验,与到场嘉宾就破产清算转重整、案件信息公示、知情权与听证权保障、优先债权行使、共益债务认定、企业责任资产的评估标准,以及个人破产制度的适用前景等热点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后,与会人员表示,本次沙龙主题鲜明、内容务实、分析透彻,张涌律师分享了很多实务操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今后更好地开展债权申报工作与管控风险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张涌律师 系中豪党委书记,高级合伙人,一级律师,在破产清算、企业预重整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30年以来,参与办理了逾50件破产案件,曾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首批个人“破产管理人”资格,现担任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重庆市律协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主任。

相关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