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豪新闻|中豪继续荣任重庆市企业破产案件一级管理人

时间:2024/05/24 阅读:745

 

2024年5月2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发布公告,经过前期的申报、评分、初审和复审,确定了终审的《重庆市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中豪凭借专业的执业技能,严谨、勤勉的工作态度,以及丰富的破产重整与清算案件办理经验,再次连续入编一级管理人名册。

 

中豪作为国内最早涉足破产重组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办理破产案件。2007年,中豪入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高院)管理人,资深合伙人张涌入选重庆高院首批个人管理人。之后,中豪均连续入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五中院一级管理人。与此同时,中豪成都办公室入选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管理人、四川省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一级管理人,贵阳办公室入选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管理人。

中豪整合公司化、集团化优势,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技能,较早组建了“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中心”,专业办理破产重整与清算案件,目前已接受法院指定担任170家破产企业的管理人,成功办理了重庆市第一家上市公司朝华科技破产重整案、国内第一家信托公司新华信托破产清算案等典型案件。

 

中豪依法、依规、高效、公正地履行管理人职责,受到了业界的好评,获得了如下荣誉:

●  中豪荣获重庆市管理人协会首届十佳管理人

●  华城希望重整案荣获2020年重庆市律师协会年度十大非诉讼典型案例、2021年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十大经典案例

●  双远双城重整案荣获2021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  南恒置业重整案荣获2021年重庆市律师协会十佳破产案例、2022年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十大经典案例

●  新华信托破产清算案荣获2023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 2023年度重庆法院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  鑫鹏公司诉破产重整企业海翔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荣获重庆破产法庭、成都破产法庭2023年度破产衍生诉讼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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