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发布公告,经过前期的申报、评分、初审和复审,确定了终审的《重庆市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中豪凭借专业的执业技能,严谨、勤勉的工作态度,以及丰富的破产重整与清算案件办理经验,再次连续入编一级管理人名册。
中豪作为国内最早涉足破产重组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办理破产案件。2007年,中豪入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高院)管理人,资深合伙人张涌入选重庆高院首批个人管理人。之后,中豪均连续入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五中院一级管理人。与此同时,中豪成都办公室入选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管理人、四川省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一级管理人,贵阳办公室入选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管理人。
中豪整合公司化、集团化优势,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技能,较早组建了“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中心”,专业办理破产重整与清算案件,目前已接受法院指定担任170家破产企业的管理人,成功办理了重庆市第一家上市公司朝华科技破产重整案、国内第一家信托公司新华信托破产清算案等典型案件。
中豪依法、依规、高效、公正地履行管理人职责,受到了业界的好评,获得了如下荣誉:
● 中豪荣获重庆市管理人协会首届十佳管理人
● 华城希望重整案荣获2020年重庆市律师协会年度十大非诉讼典型案例、2021年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十大经典案例
● 双远双城重整案荣获2021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 南恒置业重整案荣获2021年重庆市律师协会十佳破产案例、2022年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十大经典案例
● 新华信托破产清算案荣获2023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 2023年度重庆法院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