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评估办法(试行)》的规定,组成评审委员会,结合重庆市破产管理人提交的年度履职报告、五中院及其他法院的意见,从年度办案数量、个案评估结果、管理人机构规模和经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破产实务研究成果、职业道德等方面,对破产管理人2023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分。
2024年6月29日,五中院发布《关于重庆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2023年度评估结果的公告》及评估结果,在评估的69家破产管理人中,中豪以总分90.85分排名第一。
中豪作为国内最早涉足破产清算与重整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办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近10年来,整合集团优势,较早组建了“破产清算与重整事务中心”,专业化、规范化、高质量办理了重庆首个上市公司——朝华科技、全国首个信托公司——新华信托等具有重大影响的破产案件。
本次评估结果是人民法院对中豪的专业技能及职业道德的双重认可。中豪将继续秉持专业、高效、负责的服务态度,充分发挥在破产领域的专业优势,为公平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相关方的权益贡献一份力量,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部分内容引自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重庆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2023年度评估结果的公告》,参见原链接http://ssfw.cqfygzfw.gov.cn/wap/gggs/sfjdListNL.shtml?newsTypeId=30&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