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豪新闻丨中豪承办的新华信托破产清算案等三个案件荣获重庆破产法庭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时间:2024/07/05 阅读:643

2024年6月29日,重庆破产法庭发布《重庆破产法庭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中豪作为管理人办理的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重庆商社润物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重庆金澳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共三件案件入选

 

 入选案件 1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新华信托破产清算案系全国首例信托机构破产清算案,涉及利益主体多元、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关注度高。案件的成功审结维护了债权人、信托投资人等主体的权益,彰显我国以市场化、法治化破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信心和决心。

中豪作为清算组成员,由资深合伙人张涌牵头,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中心宋涛、梁勇、青苗、宋琴、任远、李晓玲、李全振等多名合伙人及律师参与案件办理。

 入选案件 2   重庆商社润物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商社润物公司破产重整案是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政策的典型案例。案件审理中,法院依托“府院协调”机制,监督指导管理人妥善解决原总包单位退场、工程质量鉴定、工程竣工验收等重大问题。在坚持合法性审查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债权人会议选择重整投资人的权利。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障各类债权人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的知情权和表决权。加强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中豪作为管理人,由资深合伙人张涌牵头,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中心宋涛、梁勇、宋琴、李全振、张超凡、李晓玲、熊雅洁、王余军等多名合伙人及律师参与案件办理。

 

 入选案件 3   重庆金澳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

金澳电力公司破产和解案是通过破产清算转和解程序,实现债权人利益保护、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以及拯救小微企业有机统一的典型案例。本案在和解程序中,创新采用招募投资人,调整出资人权益,用投资款偿债而非用企业未来经营所得偿债的方式,无需拟定投资经营方案,快速实现了债权清偿。

中豪作为管理人,由资深合伙人宋涛,以及王余军、余非然等多名律师参与案件办理。

21世纪初,中豪开始持续耕耘企业破产领域的法律实践。以每10年为一个周期计:

2003年,代理重庆“五朵金花”——重庆电冰箱总厂破产清算,近距离目睹“将军”电冰箱的辉煌画上句号。随后,参与重庆最大的计划内破产企业——南桐矿务局等国有企业的破产清算。

2012年,担任重庆首例上市公司——朝华科技破产重整管理人律师,37天协助其完成涅槃重生。随后,以担任债务人专项顾问的角色,推动重庆钢铁、金科股份等行业头部上市公司进入破产重整。

2023年,担任国内首例信托公司——新华信托破产清算管理人律师,圆满协助其完成破产清算。

本次中豪作为管理人办理的三件不同类型破产案件(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各一件)入选重庆破产法庭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是中豪多年来在破产领域专业化深耕的成果。未来,中豪将继续坚持专业化、流程化、标准化办理破产案件以及企业债务危机化解等相关案件,服务“三攻坚一盘活”改革推进及营商环境的提升。

部分内容引自重庆破产法庭公众号重庆破产法庭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点击标题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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