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至18日,由全国律协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中国海商法协会、江苏省律师协会主办的2023年全国海商海事业务交流会在南京召开。合伙人文奕与李慕乔律师所撰《内陆地区自贸区制度创新与航运金融中心建设的实务与思考——以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例》一文荣获全国海商海事业务交流会优秀论文奖,并入选2023全国海商海事业务交流会论文集。文律师作为全国律协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出席交流会并参加颁奖仪式。
本次交流会以“我国海商法的新发展和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为主题,聚集来自全国理论界、实务界近300名专家学者,围绕《海商法》施行三十周年的新发展、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的发展与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海事刑事与海洋环境保护前沿法律问题、海事案件与破产案件冲突与衔接等热点问题,开展了为期两天的高质量研讨,旨在进一步加强海商法理论和实务研究,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
文律师、李律师在论文中提出,在全球化低碳减排共识下,绿色航运金融带来的产业与融资需求适应了环保要求,进一步深化航运和金融领域结合对重庆自贸区打造内陆航运中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分析了境外航运业中银行直接融资、银团贷款、股权投资基金、债务基金等多渠道航运融资路径,总结境内自贸区及境外迪拜杰贝阿里自由区、伦敦、香港和新加坡在航运金融方面的可借鉴经验,并结合地区实况建议,自贸区可响应“波塞冬原则”国际航运脱碳趋势,打造绿色航运金融,发挥差异化物流运输特色,探索多式联运单证融资实践以及多种类、多渠道融资路径,配套设立航运金融专门调解机构,以完善航运金融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