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即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公司法修订内容较多,针对司法实务界诸多法律实践中的难点进行了回应,特别是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制度、股权交易规则、国资公司等方面作出了诸多新的规定。2024年4月18日下午,中豪(贵阳)律师事务高级合伙人张德胜律师应邀为贵州空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专题法律培训。贵州空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的主要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到场参加。
本次培训中,张德胜律师首先回顾公司法中股东出资制度的历史变迁,然后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等相关内容,对股东出资制度的重点内容予以分析,包括限期认缴制度、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股东出资责任的强化措施等。
随后张德胜律师又通过新旧法进行对比、现场提出问题、解答问题等方式,更详细的讲解了股权交易、公司治理模式、治理制度及董监高的权责义务等重点内容。此外,新公司法修订创设了“国家出资公司”章节,对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影响重大。对此,张德胜律师着重讲解国家出资公司的范围、治理制度以及今后国有企业改革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对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