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创新科技枢纽的优势愈发凸显,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内地人才赴港发展。然而,对于许多有意向在香港就业的内地毕业生来说,香港的入境政策和就业安排往往显得复杂而难以把握。本文旨在为内地读者详细解读香港针对非本地毕业生的留港/回港就业政策,包括应届与非应届毕业生的区别、大湾区校园毕业生特殊政策等实务信息,便于有意向赴港发展的人才更好地了解相关规定。
1 “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和“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有什么区别?
在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下,非本地毕业生是指在香港特区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内向入境事务处递交在港就业申请,属于非本地应届毕业生类别。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觅得工作。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后递交回港就业申请,则属于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类别。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如有意返港工作,须在提出申请时先获得聘用。只要受雇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以及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有关申请便会获得考虑。
2 “非本地毕业生”和“大湾区校园毕业生”有什么区别?
非本地毕业生是指在香港攻读全日制经本地认证课程并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学历的非本地学生。大湾区校园毕业生是指在内地与香港的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设立的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构就读全日制课程,并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学历的人员。
3 “大湾区校园应届毕业生”和“大湾区校园非应届毕业生”有什么区别?
大湾区校园毕业生如果在毕业日期(即毕业证书上注明的日期)起的六个月内向入境事务处提交来香港就业申请,属于大湾区校园应届毕业生类别。大湾区校园应届毕业生如果想申请来香港工作,不需要在提出申请时已经找到工作。大湾区校园毕业生如果在毕业日期起的六个月后提交来香港就业申请,则属于大湾区校园非应届毕业生类别。大湾区校园非应届毕业生如果想来香港工作,必须在提出申请时已经获得聘用。只要受聘从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学位持有人担任,并且薪酬福利条件达到市场水平,相关申请就会获得考虑。
4 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大湾区校园”包括哪些院校?
根据教育局提供的资料,在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下,香港的大学设在粤港澳大湾区的院校(大湾区校园),是指内地与香港的大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设立的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构,现在包括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和香港科技大学(广州)。
5 我符合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的申请资格,但我在港/在大湾区校园毕业已多年,我可否申请回港/来港工作?
不论非本地毕业生/大湾区校园毕业生何时获得所需资历,均可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留港/回港/来港工作。
6 非本地毕业生/大湾区校园毕业生在获得所需资历后,是否只能根据这项安排申请在香港工作一次?
非本地毕业生/大湾区校园毕业生根据非本地毕业生在香港就业安排申请在香港工作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非本地毕业生/大湾区校园毕业生即使曾经根据这项安排在香港就业并且之后离开香港,也可以再次申请返回香港就业。
7 “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是否包括研究生非学位资历?
“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包括研究生非学位资历,比如法学专业证书、学位教师教育文凭等。
8 居住在海外的中国公民如果还没有获得海外永久居民身份,是否必须返回内地以内地居民身份按照这项安排提交申请?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护照并居住在海外的中国公民,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经获得海外永久居民身份;或者
(2)在提交申请前,已经在海外连续居住至少一年(这里的“海外”指的是中国内地、澳门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而且申请是从海外提交的,可以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使用中国护照申请来港。
9 在获得毕业证书之前,应届毕业生能否按照此安排提交申请?
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大湾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果还没有获得毕业证书,可以凭借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文件提出申请。毕业证明文件是指证明已完成学业的证明信、正式学业成绩单或学历证明书等。通常情况下,毕业证明文件需要由教务长盖章并签字确认。
10 如果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大湾区校园非应届毕业生只能找到短期工作(只有几个月的雇用期),他是否可以获准在香港停留24个月?
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得批准回港/来港工作的申请人,只要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不论其雇用期的长短,都可以在香港停留24个月,而且不受其他停留条件的限制。
11 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准来港就业的人群应如何提交延长停留期限申请,需要的证明文件是什么?
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获准在港就业的人群,可在停留期限到期前四周内申请延长停留期限。申请人可在网上提交申请并上传以下证明文件:
(1)申请人的有效旅行证件,以及带有最近签证/入境许可/入境盖章/入境标签/延期停留标签的旧旅行证件(如适用)的正副本/最近获发的“电子签证”(如适用)。
(2)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复印件。
(3)首次延期申请以及已更换雇主情况下非首次延期申请:
已填写完整的表格ID 990B和《专业人士来港就业入境指南》[ID©991]第VII(B)部分列明的证明文件;或
在未更换雇主情况下的非首次延期申请:
现任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说明申请人目前职位、月薪及其他福利和雇用期限。
本文信息部分来源为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并经中豪香港办公室团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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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青 李慕乔 胡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