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9日生效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民商事案件判决执行新安排》)虽然为内地民商事判决在香港法院认可与执行提供了便利,但值得注意的是,婚姻家事案件判决仅限于分家析产和婚约财产案件判决。对于内地法院作出的离婚、子女抚养或赡养等常见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判决,则需要根据2022年2月15日生效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执行安排》)到香港法院执行。为帮助内地居民更好地理解这两个安排之间的关系及适用,本文通过问答形式,详细介绍内地婚姻家事案件判决在香港申请认可与执行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时间限制和费用标准等实务问题,为内地居民提供具体指引。
1 内地婚姻家事案件在香港申请认可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17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经过香港特区立法会通过相关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等一系列程序,该《婚姻家庭案件判决执行安排》最终于2022年2月15日正式生效实施,标志着两地在婚姻家事判决互认方面建立起完整的法律框架。
2 哪些内地婚姻家事案件可以根据《婚姻家庭案件判决执行安排》进行登记?
根据《婚姻家庭案件判决执行安排》第一条的规定,该安排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3 适用的内地婚姻家事案件判决的类型有哪些?
所谓“内地判决”,是指由内地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定义并不包含那些虽然在内地获得承认,但实际上是由内地以外地方法院作出的判决。基于这个定义,当事人可以根据《婚姻家庭案件判决执行安排》,就内地法院在婚姻家事案件中作出的调解书向香港法院申请认可与执行。
4 申请认可和执行的财产给付范围是什么?
可执行的内容涵盖判决所确定的财产给付、相关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费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指经讼费评定证明书、定额讼费证明书核定或通过命令要求支付的费用),但税收和罚款则不在可执行范围之内。
5 向香港申请认可和执行内地婚姻家事判决有什么时间限制?
内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的登记申请主要涉及三类判决类型。
6 在香港申请登记内地民商事判决的费用是多少?
根据《婚姻家庭案件判决执行安排》第639A章的相关规定,目前登记判决申请的费用为1,045港币,寻求承认内地离婚证申请为1,045港币。
7 香港法院针对内地婚姻家事判决作出的登记令有什么效果?
内地判决一经登记,即在香港具有效力,效果等同于香港法院作出的命令。不过,根据《婚姻家事条例》规定,这类已登记的命令需要等到申请作废登记的期限届满或相关的作废程序完结后,才能获得最终承认并在香港正式生效。
8 香港法院对内地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有什么承认程序?
对于内地离婚证在香港的承认程序,实际操作起来相对简便。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宣誓,附上身份证副本、离婚证副本和双方的地址信息,并说明据其所知该离婚证在内地是有效的。如果离婚证已经按照内地法律完成公证,除非有相反证据,香港法院就会推定该证在内地是有效的。香港区域法院在确信内地离婚证有效的情况下,就可以下令承认该证。即使被申请人之后要求作废承认令,法院也只会审查是否存在欺诈、证件无效或违反公共政策等基本问题,而不会去审查程序是否公正、是否存在诉讼竞合或判决竞合等复杂问题。
9 什么情况下内地婚姻家事判决会被香港法院不予认可和执行?
当一方申请认可和执行内地法院判决时,如果被申请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1.没有获得合理的开庭通知或陈述机会;2.判决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的;3.案件在香港法院已经受理或已有判决;4.执行该判决会违反香港的基本法律原则或公共利益,香港法院经过核实后将不予认可和执行。特别是当判决涉及未成年子女时,法院在审查决定是否认可和执行时,会把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作为首要考虑因素,以确保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作者:杨青 李慕乔 胡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