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某中级法院受理的某原告起诉某上市公司民间借贷担保纠纷案中,合伙人梁勇、黎莎莎受托代理该上市公司积极应诉。由于该上市公司系涉国家重点领域上市企业,被诉可能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案的代理难度在于不仅要争取胜诉,而且要尽量避免对公司经营造成干扰,同时还要推动尽快结案。
代理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及时汇报该公司产品对国防建设的重要性,同时主动提供房产作担保,避免原告的不当查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与此同时,代理律师认真分析研判证据材料,认为本案并非简单的民间借贷,而是涉及上市公司公章被伪造、集资诈骗等刑事案件。
由于案件关联“刑民交叉”,代理律师向法院庭前提交本案纠纷与另一刑事案件属于同一事实的法律分析意见,并指出在相关刑事案件没有侦查终结之前,原告无权就同一事实提起诉讼。随后,代理律师围绕该主张精心组织证据,并进行案例和法律检索,进一步向法院提供详细的律师代理词和法律检索报告。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本案通过中豪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精心组织应对,使得案件并未进入实体审理,仅通过程序审查即驳回原告起诉。本案较短时间里结案,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被诉的不利影响,保证某上市公司的经营正常开展。在该案办结后,上市公司的股价就从低点一路上涨,有效地保护了公众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