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概况
近日,中豪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集团”)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5亿元,发行期限为30年期,票面利率为3.27%。本期债券是全国首单地方国企30年期公司债券,也是交易所市场全国首单30年期公司债券。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开创了地方国企超长期债券发行的先河,体现了专业投资者对渝富集团商业信誉、战略地位及经营前景的认可。
律师作为
中豪受聘担任渝富集团100亿元储架式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组建了以合伙人刘文治为项目负责人,合伙人吕睿鑫、黄昊,律师施雯等为主要成员的项目组,为渝富集团100亿元储架式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提供了全程的专业法律服务。
作为专项法律顾问,中豪为渝富集团100亿元储架式公司债券的注册申报、簿记见证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项目组成员秉持专业高效、细致耐心的服务理念,根据项目及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核查和验证计划,明确核查和验证的事项,通过面谈、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函证、计算、复核等各种方法,稳步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提供法律咨询、审查债券发行材料、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工作。依托丰富的发债与合规经验,项目组成员积极响应客户需求,与承销商、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建立高效畅通的协作机制;主动排查发债过程中潜在的法律风险,及时设计法律风险防范与应对机制,为本期债券的顺利发行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案例评析
公司债发行法律服务在市场中属较为成熟的非诉业务,但随着新《证券法》明确对公司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后,其对法律意见书的核查范围、核查深度都作出了新的调整与要求,如何精准、快速掌握监管机构的审核口径以顺利完成申报工作,为这项成熟的业务拔高了新的标准,也向非诉律师提出了新的挑战。而偏向由经营优质、财务稳健的行业龙头企业发行的储架式公司债,其成功申报、注册通过及顺利发行均对发行律师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项目组律师深入研究政策法规与监管口径,与发行人、承销商、其他各方机构积极配合,勤勉尽职完成发行律师相关工作,最终推动渝富集团100亿元储架式公司债券的成功注册,并实现本期15亿元全国首单地方国企30年期公司债券的成功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