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述部门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批准逮捕、取保候审、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监督立案等工作。累计办理职务犯罪、普通刑事犯罪等各类案件批准逮捕、审查起诉800余件,其中市级重案专案20余件。对100余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对龙湖集团等世界500强上市公司的各类廉政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查处,累计为企业避免、挽回损失数亿元。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着重于办理各类重大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普通犯罪案件,办理的563亿元金融票据犯罪案、新型毒品犯罪案、医保社保系列诈骗案、职务犯罪案等重特大案件取得撤案、不起诉、缓刑或被高级人民法院改判等显著效果。与此同时,负责指导、办理的各类大中型企业反腐败、监察合规,以及刑事控告等业务也效果显著。